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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冶中心校关于防止和纠正幼儿保教工作“小学化”现象的相关要求
 
作者:jyxyjy    文章来源:中心校教研中心    点击数:4199    更新时间:2012/3/28    

    按照《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相关要求和工作安排,中心校经研究决定,对防止和纠正幼儿保教工作“小学化”现象要求如下。

一、更新观念,端正办园思想。

镇属幼儿园(含各小学附设的学前教育班)要认真组织园所管理人员、幼儿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及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广泛学习,深入交流,统一思想,强化认识,更新幼儿园园长(校长)、教师的教育观念,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切实实施符合幼儿发展的学前教育。中心校将利用幼儿园携手结对计划、幼儿教师基本功大赛和幼儿教师优质课评比活动等,结合教育局的幼儿教师培训计划,充分挖掘培训资源,加大对幼儿园园长和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积极构建多元、开放、多向选择的培训体系,切实提高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二、依法治教,规范办园行为。严格实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划分年龄班并按规范统一班级名称:托班(2-3周岁),小班(3-4周岁)、中班(4-5周岁)、大班(5-6周岁)。严格规范幼儿园教学用书的管理,规范使用市教育局指定的幼儿教材,并按照教材组织、实施教学。中心校将加强管理,避免无序竞争导致出现小学化倾向问题。

三、遵循规律,保障幼儿健康成长。幼儿园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坚决执行四不准:不准使用小学教材和其他不规范用书进行教学活动;不准教学小学教学内容;不准给幼儿布置家庭书写作业;不准在正常的幼儿一日活动时间内举办收费性质的兴趣特长班。

四、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做好幼小衔接。中心校统一制定幼儿班教学目标,加强对小学办学行为的管理和指导,积极为新入学的儿童创造适应小学生活的环境和条件,严禁小学入学时进行各种形式的面试或笔试。要严格执行教学进度计划,不得随意删减教学内容、调整教学进度,更不得根据学生已经掌握的课本知识的程度分班。

五、注重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家长会、宣传栏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让家长进一步明确幼儿园的办园宗旨、办园方向和办园目的,转变家长观念,逐步形成共同关注、积极共育的良好氛围。中心校为各单位统一制作大幅幼儿教育宣传板面,布置在幼儿园(学校)大门口或校内醒目位置,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位。

六、完善督导检查,逐步形成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的长效机制。

中心校将通过组织观摩、专题研讨、经验交流、携手结对等活动,不断探索、总结经验,充分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的榜样与引领作用,带动全镇幼儿教育向更加规范、更富内涵的方向发展,也为形成更完善、更科学的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长效机制提供借鉴。

中心校将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问题作为日常工作和年度督导检查与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中心校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6077165,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明察暗访、定期座谈、电话举报等方式,加强过程管理。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学校)将给予警告,限期整改。中心校将幼儿园是否存在小学化倾向问题作为幼儿园星级评定、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强化对幼儿园的监督,促进幼儿园健康有序的发展。

 

                      

                                         2012年2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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